在漢朝時期,中國曆法發生了重大轉折,實現了全國統一曆法,並使曆法成為一門相對獨立的科學技術領域。
淮南子
二十四節氣的名稱最早出現在西漢劉安的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中,並在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的「論六家要旨」中提及了陰陽、四時、八位、十二度和二十四節氣等概念。中國古代使用農曆(月亮曆)來記錄時間,並用陽曆(太陽曆)來劃分春夏秋冬及二十四節氣。我們的祖先將五天稱為一候,三候為一氣,一年共有72候,24節氣。
在曆法制度制定的過程中,不僅科學技術進步得到應用,還融合了中國古代哲學思想中的陰陽學說和五行學說。二十四節氣中,每個節氣都對應著自然界的陰陽變化,這些規律不僅影響農耕時節,也關乎人們的生活節奏。例如,春季養生重視陽氣的升發,夏季則強調散熱避暑,秋季要防止過度消耗陽氣,而冬季則主張藏養,以應對寒冷氣候。
太初曆
公元前104年,漢武帝責成鄧平、唐都、落下閎等人編寫《太初曆》,將二十四節氣正式納入曆法,並明確了其天文位置。
太陽自黃經零度開始運行,每經過15度所經歷的時日稱為「一個節氣」。一年運行360度,經過24個節氣,每月有兩個節氣。每月的第一個節氣稱為「節氣」,例如立春、驚蟄、清明等12個節氣;第二個節氣稱為「中氣」,如雨水、春分、穀雨等12個中氣。「節氣」和「中氣」交替出現,各自歷時15天。如今,這些都被統稱為「節氣」。
長安
西安,古稱長安,擁有7000多年文明史、3100多年建城史及1200多年建都史(不計陪都),歷史上有周、秦、漢、隋、唐等13個朝代在此建都。無論是劉安提出二十四節氣,還是鄧平等人正式確定節氣制度,長安都是當時全國的政治、經濟、文化中心,節氣曆法均在此制定並頒布全國。
二十四節氣不僅是農業生產的指南,也成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,體現了古代中國人在觀察天象和自然變化方面的智慧。這一制度甚至在2016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,進一步證明了其歷史文化價值。